济南民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突出全、宽、高、强。

济南民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突出全、宽、高、强四个特点。

4月9日下午,济南市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水务局、济南市残联相关领导同志介绍围绕开展脱贫攻坚的主要做法和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问题。

党组成员、副局长郜银成参加发布会:

首先,感谢大家对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政系统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全市612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占享受政策贫困人口的63.15%,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任务。具体工作主要体现了“全”、“宽”、“高”、“强”四个特点:

一、全面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实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期间,市民政局持续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共出台脱贫攻坚政策35项,夯实了兜底保障的制度基础。

二、适度放宽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创新完善低保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完善救助保障政策,确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养尽养”;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积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帮尽帮”。

脱贫攻坚期间,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家庭8.42万人,发放保障金16.74亿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37万人,发放供养资金2.15亿元;保障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2.73万人,发放补贴7.33亿元;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4.93万人,发放补贴资金8944万元;保障各类困难儿童1957人,发放生活费4341.22万元。

2020年启动实施了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投入5491万元改造提升20处敬老院,增加护理型床位1616张,改造后的敬老院全部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3%,有力保障了全市脱贫攻坚大局。

三、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兜底保障标准持续提高

脱贫攻坚期间,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补贴统筹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市扶贫线“两线合一”。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300元/月提高到676元/月(全省排名第一),增长了125.33%;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643元/月提高到1179元/月(全省排名第一),增长了83.36%;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由1410元/月、1120元/月和500元/月提高到2123元/月、1650元/月和1320元/月(均在全省排名第一);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10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80元/月提高到12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120元/月提高到137元/月,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强力推动扶贫多方合作,社会力量扶贫效果明显

立足民政职能,加强部门联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分类指导。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精准对接贫困群众需求,实现兜底保障和增能提升相促进。脱贫攻坚期间,积极引导全市1498家社会组织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打造济南社会组织“泉心泉意•助力脱贫”公益品牌,累计投入资金3.02亿元,开展项目829个,惠及困难群众363.6万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合力攻坚,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紧抓济南三大战略交汇叠加的重大机遇,聚焦“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战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后,民政部门对下一步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有什么设想和打算?

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但低收入困难群众还将长期存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民政局重点要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为重点,建立动态更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有针对性地给予相应帮扶和救助。

二是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把走访发现困难群众作为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推动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做到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及时救助。

三是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根据困难情况和致困原因,运用不同救助政策实施兜底保障,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到2024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

四是创新发展社会救助服务方式。改变过去偏重于物质救助的做法,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需求,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五是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全面完善镇(街)“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爱山东泉城办”社会救助APP建设,力争今年6月前上线运行。加快建立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实现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依托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会救助专职助理员,切实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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