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提高9类困难群众,11项救助保障标准!

近日,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 995 元/月提高到 1045 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 770 元/月提高到 814 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 1045 元/月。

二、特困供养标准

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自理标准由每人 255 元/月提高到每人 281 元/月,半护理标准由每人 424 元/月提高到每人 466 元/月,全护理标准由每人 847 元/月提高到每人 932 元/月。

三、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 2336 元/月提高到每人2613 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 1815 元/月提高到每人 2090 元/月;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 1452 元/月提高到每人1727 元/月。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182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209 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146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57 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167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89 元。

转载文章,来源于 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重在普及知识,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转载请保留出处!

亲们,如果喜欢本站,请在PC端点击 [支持宏猫网],不花一分钱即可捐赠支持到我们,谢谢!

(1)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宏猫大哥宏猫大哥网站CEO
上一篇 2023年2月8日 上午8:48
下一篇 2023年2月9日 下午5:2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建站、广告、合作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67670279@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赞助联系(微信扫一扫)

20221115151338222

新年到,祝福到,宏猫网祝愿大家:在甲辰龙年身体健康,龙行龘龘,前程朤朤,生活鱻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