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更多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政策告知您:
困境儿童福利保障
—热点问题—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一)保障对象:具有济南市户籍的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保障标准:目前我市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2123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1650元。
(三)申请办理: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一)保障对象∶
1、具有济南市户籍且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但拒不抚养,且无照护人或实际照护人为重病、重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儿童。
(二)保障标准∶目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1650元。
(三)申请办理∶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情况进行查验,上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一)保障对象∶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二)保障标准:目前我市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1320元。
(三)申请办理∶由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儿童情况进行初核,上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一)资助对象:具有山东省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人员。
(二)资助标准:孤儿年度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康复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
(三)申请办理∶社会散居孤儿救治康复,经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治疗完毕、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区县民政部门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一)资助对象:具有山东省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人员。
(二)资助标准:孤儿年度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康复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
(三)申请办理∶社会散居孤儿救治康复,经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治疗完毕、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区县民政部门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宏猫网立场,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联系我们。《郑重敬告》:本站所有标签带有《广告》的发文均为站外内容,请做好自行辨别,有问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