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村党支部书记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现在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等了很久的中央一号文件终于是正面回答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问题,唐部长四个维度概括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指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四条基本途径。与我原本自定义的“在党的领导下,以农民为主体的任何一种经济组织所创造的经济形态,可以是由财政资金、村集体资源、农民资产、工商资本共同构成、共同创造、共享分配”,有点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我学历低,没有那么强的概括性。针对这个问题其实老早就想谈一点的,但是总觉得自己不是权威,讲出来别人也不信。现在官方都这么说了,我也能稍微讲一下。无奈最近接待任务太重,到现在才有点空闲时间跟大家聊一聊。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

(1)产权关系明晰—公与非公的一体两面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然是一种集体性质的产权关系,但是这种产权关系并不是对一个个体的定义,而是对某个集合的定义。改革开放几十年,单纯的依靠村集体已经很难将集体经济做强。在市场化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旧有的集体经济自身所存在的某些效率方面的弱点极大程度的影响了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因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然是原有的村集体与新的成员组成的新的经济形态。从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看,其必然是存在一定量的集体经济的,这是必须尊重的历史事实。但是从发展的角度,它又需要有新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因素,这是现实国情。这样所诞生出的集合体,只要产权组合是清晰合理的,能够说明占比份额的,能够明确各自关系的,都可以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治理架构科学—事情有人管

当前乡村的很多问题,总结起来就是治理混乱。当然,我觉得学界搞得三权分置、三治融合都很好,但是都有点绕人。落到村民这里,基本诉求就是事情有人管。乡村不是城市,城里的社区大部分只有生活功能,而这部分功能又被小区物业分割一部分,社区管理起来就相对容易。乡村是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古代有宗族,建国前期有大队,事情其实还是有人做的。改革开放后,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问题,很多村的两委形同虚设。没人给钱,自然就没人干活。因此,我认为解决治理问题,先要解决经济问题。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财政负担村两委的工资,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可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实际上,当前财政的状况大家也是知道的,做这种兜底式的解决基本不可能。需要从村集体经济中拿出一个费用池,维持基本的村两委班子的运行,否则没有人做,事情就无从解决。完全依靠群众自主自觉,目前看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千百年都没能成功的事情,不要指望在一时以一种最为简便的方法解决。

如果能够像部分省份解决养人的问题,治理问题就解决了一小部分,剩下的确实要靠合理的制度安排,必须要理清哪些归村里管,哪些是老百姓自己的事。衡量标准其实并不好定,只能模糊的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这只是大框架,很多具体内容要根据村里的现实情况来做,比如环境整治问题,村民家里的庭院肯定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家门口归谁管呢?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村里找人负责打扫;道德水平高的,可以村民自发;实在难以判断的,硬性划分各家的清扫范围。总之要一事一议,但总是能够梳理清楚的。各自的职责都划分好了,村两委就要做好村里的服务,包干到人也好,统筹分类也好,具体的职能划分可以不统一,但是事情要做好。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职责划分必须一杆子到底,不能多头管理,不能交叉处理。村委的职责划分好,各项工作开支也要有落实。当前所有地方村财镇管,村里花一分钱都要经过严格的审计。逻辑上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实操作基本可以认为是人为制造障碍。比如,村里办活动让干部去采购物品,村干部是没有概念需要什么发票的,更不知道规范。很多地方都是普通收据,村干部拿回来,会计这边说用不了,那这笔钱就出不去,让村干部贴钱做事,第一回可以,第二回就要骂娘。还有劳务,现在很多劳务也出不去,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农民只认“拿钱办事”的道理,其他是不管的,钱不到,矛盾就多了。针对这些并不大的小金额费用,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包干法或者是其他的限额支取的方式,至少得让村里有钱能够维持和运转。对于有集体经济的村庄,可以直接定比例作为运转经费,对于没有村集体经济的村庄,可以适度考虑合村,自己都不能维持,建制存在也意义不大。让村两委下面有人干事,有资金干事,才是治理的基础。

最后一点要强调的是,村里必须有不同的责任主体,比如妇女主任要做好妇女组织的工作,族长要管理好宗族内部的事务,文艺队要安排好村里的文化生活,村两委下面一定不能是空的,必须要有各种组织。只有众木成林,才有勃勃生机。

(3)经营方式稳健—自主造血,持续供血

个人认为此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涵中最丰富也最一针见血的就是经营方式稳健。当前全国做的好的众多样板村,多少是资不抵债的?多少是完全靠国家输血才能维持的?以后这样的乡村都不能是样板了,必须有自己的造血功能。产业可以不大,经营可以不现代化,但一定要能维持自己的运转。
稳健的经营方式,其实背后离不开会经营的人。我在浙江见过众多的老板村官,从商场上杀回来的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实践,这样的人只要没有贪婪之心,大都可以将村庄慢慢搞起来,只不过是时间和规模问题;我也见过很多书记,平日里什么事情都不做,只等着拿工资,什么任务布置下来都是摆烂,倒数第一怕什么,反正也不关乎前途。两种人都有,且都普遍存在。怎么选村干部就成了关键。其实需要打破这个思维,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分开设立,不必“两块牌子一个班子”,现在一肩挑下村一把手是从政治角度考虑的,那么经济组织完全可以另外找人担任。不可避免会有内耗,但是有经济头脑才是经济组织的核心。甚至也不必是村里选,浙江的农村职业经理人很多都是外地的。虽然浙江农村职业经理人选出来的结果目前看来成果并不明显(大部分都是看上那一年二三十万的工资编了一个不错的简历,实际经营能力有限),但思路是好的。

这次提到的是稳健的经营方式,可以认为更看重经营的可持续性而并非暴利性。稳健可以理解为“平缓而持续的上涨”,经营方式可以不新颖不高大上,只要能够缓慢增加就可以。这也给跟风村庄悬了一把剑,那些一味的用博眼球方式、所谓的网红项目来获得短期流量的村庄都是不可取的。

有了这个内涵框定,现存的样板村估计要淘汰掉一大批,大浪淘沙,真金始现。

(4)收益分配合理—收益与经营挂钩

其实在讲第一部分产权明晰时就应该谈到这个关系,要打破产权占比和收益占比相挂钩的传统思路。在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分配权三权分立后,经营权和分配权都应该适度让渡给新加入的非公有制经济。村集体并没有经过市场考验,他们的集体资产也并非个体奋斗而来,是历史的产物。既然如此,经营就应该交给会管理的股东,收益应该跟经营挂勾。当前的集体资产大多是存量资产,不使用也不会流失,使用或许也不会有很大的损失。比如村里的山川湖泊,不做旅游一分钱收益没有,做旅游考虑周到也不会造成过大的损失,但是做和不做之间,就相差了不少收益。这部分收益却是实打实的增量。与其资产闲置,不如获得收益。这就要求村里不要贪心,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划分收益权。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也要考虑到村庄在这里发挥的作用,考虑到整体的长远发展,要给予村集体经济充分的保障。

这部分的内容实际上最难做,做大饼不易,分大饼也难。不必追求一致,几方能够谈妥,事情就办下去,不能谈妥,就任其发展。市场总会用自己的方式淘汰一批村,莫要着急。

二、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途径

(1)资源发包—最可惜

除了一些特殊村庄,很多村庄都没有资源可以发包。君不见,多少农村里的水塘无人承包、山林无人承包。资源发包,实际实在存量的基础上做减法,获得固定的收益。对于有条件的村庄来说,确实比较省事;对于无条件的村庄来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能祈求老天保佑。针对资源发包,其实也是个循环问题。资源能够发包出去的村庄无外乎–交通好、基建好、风景好。但满足这些条件的村庄,只靠去发包则不划算,毕竟得发包多少年才能值回政府投入的钱?不过很多地方算账是不算财政支付的费用的,毕竟钱不从自己口袋出,谁能争取到是谁的本事。当然,村民在过程中是受益方,这是显然的。不管是经济还是生活环境,都有所提升。而资源发包不出去的村庄,就会想办法改变现状,又要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想来想去,所谓的资源发包,核心在打造村庄,本质在争取项目,收益是微不足道。长远看,貌似做好了村庄建设,实际还有折旧、磨损、审美改变导致的更换,至少在经济层面,未必是划算的。

(2)物业经济—最简单

物业出租也是很多地方为数不多的经济来源。村庄物业,无外乎就是集体的那点房子以及收储的那部分建筑。对于物业出租,个人认为可以文章再做透一点,固定租金显然不是最理想的,可以探讨更深入的模式,比如以房代股等形式。跟资源发包一样,物业出租也是条件优越的村庄,否则就是一文不值。

(3)居间服务—最大胆

这个提法在学术界并不稀奇,不过对于很多村干部来说都还不太懂。直白点说是二道贩子或者中间商,高端点叫掮客。居间服务可以分为很多类别,信息类、项目类都比较常见。可以理解为村庄作为中间媒介,将有用的信息或者可以合作的项目告知或与第三方合作,从中获得收益。居间服务确实能做的内容是很多,尤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很多项目进村。原本乡村振兴是通过招投标形式将项目和工程交给乙方完成,现在是给乙方一定的限制,需要其拿出收益的一部分反馈给到村庄,或者是村庄可以留存一部分。这种提法很大胆,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完成居间服务,其实很考验智慧。不过也是给村庄留口,滴灌效应下总有部分资金能够到达村庄,维持村庄运转。

(4) 资产参股—最实用

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也是最近很热门的话题。不用多做解释。只不过目前的样本看,资产参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村庄的不确定性。比如乡镇干部或村两委干部的变动可能导致项目变动、村民的信用难以保证、村内排外的各种骚操作,等等等等。也有些企业出现欺压村庄的现象,不过相对较少。村庄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难以构建,资产参股也就难以完成。

从个人的经验看,企业和村庄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企业必定是来赚钱的,不是来做慈善的,让资本赚钱,村里才有可能赚到钱;村里赚的钱也必然要回馈到村里一部分,想要完全带走是不可能的。资产参股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双赢,要么双输。

这里也要提醒资本一句,赚钱是应该的,但不要过分。能够在其中赚到钱,资本运作的手段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乡村振兴的时代大背景。赚钱要做,乡村振兴的实事也要做,脱离乡村振兴的目标所做的一切打算都会被时代击垮,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不过同样一句话乡村也要善待资本!

(作者系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何斯路村村支书;来源:乡村情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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